点击数:21562013-09-06 20:26:08 来源: 《华夏都氏寻根录》第一辑
都本有教授的学术专著《民事诉讼模式改革研究》
都本有教授的《民事诉讼模式改革研究》,2008年由大连出版社出版。
都本有教授作为法学博士和国家二级高级法官,通过长期的司法工作实践,对民事诉讼模式改革进行了思考和理论研究,形成了比较系统的研究成果。本书将司法为民作为民事诉讼模式改革研究的指导思想,就民事诉讼模式改革的价值取向、历史演变、现状分析,以及国内民事诉讼模式、涉外民事诉讼模式、民事诉讼模式改革的保障等具体学术问题进行了全面论述,具有较高的学术研究价值。
都本有,蒙古族,法学博士,国家二级高级法官。一九五四年二月生于辽宁省庄河县石山乡元和村,祖籍山东牟平。曾任庄河县公安局局长、庄河县法院院长、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院长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、中共大连市委政法委副书记,现任辽宁省大连市司法局局长、兼任辽宁省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、大连市法学会副会长。为辽宁省首届杰出中青年法律专家。大连理工大学、东北财经大学、辽宁师范大学、大连大学兼职教授、研究生导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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